詳細信息
標題 | 咨詢:關于充電樁項目建設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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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1-02-07 |
內容 | 領導,您好!我想咨詢一下,充電樁建設項目必須要發改委備案嗎? |
受理回復
回復日期 | 2021-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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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 |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回復內容 | 網友,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豫政辦〔2016〕170號)文件第一章三條規定:“對公用充電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考慮其兼具經營性與公益性,原則上實行特許經營”。第四章二十條規定:“向社會公眾開放的自用、專用充電設施,須委托納入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年度公布目錄的充電設施運營商負責運營;屬于特許經營范圍的,須委托作為特許經營者的充電設施運營商負責運營”。 充電設施運營商申報條件及應履行的責任義務,對照豫政辦〔2016〕170號文第四章第十四、十五條執行。 充電設施運營商注冊管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辦〔2020〕30號)要求,“實行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準入退出、財政獎補資金申請等全流程線上申辦”。目前,用戶可通過兩種方式登陸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一是登陸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fgw.henan.gov.cn/),點擊“政務服務”中的“河南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即可進入。二是直接登陸平臺網站http://hnscdznfw.cn/gov/main/user/login進入。 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